ZZCR-2023-0350001
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各科室、单位:
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认真梳理,组织制定了《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4日。
附件: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
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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