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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林业局依法履职工作总结报告

作者: 来自:枣庄市林业局 时间:2019-04-17 00:00:00
  2018 年 ,市林业局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 以"国家森林城市十大提升工程"建设为总抓手,着力推进 "绿满城乡·美丽枣庄"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到 2018年底, 全市有森林面积 166万亩,湿地面积 23.8万亩,林木蓄积量达 552万立方米。
  一、 领导重视,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指导
  市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林业局依法履职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化情况 2018年度及时进行了调整。年初,市林业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枣庄市 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局党组不定期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的重点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特别是针对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市林业局领导带领全体人员逐条对宪法修改条款进行了学习,并在大会上交流了学习体会。对重点林区典型案件的处理,局领导严格要求、跟踪指导。
  二、 建章立制,全程参与《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宝贵遗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了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损毁古树现象时有发生、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养护责任难落实等。因此,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十分必要和迫切。从 2018年 2月,市林业局成立起草小组,在反复学习借鉴、认真讨论修改、充分调研的基础形成上了条例初稿,市林业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法制办开展了立法调研及 9次联合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 2018年 8月 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2018年 12月 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条例。下一步,在省人大批复后,该条例将正式发布。另外,市人大已将《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绿道保护条例》列入 2019年立法任务,将适时开展立法工作。
  三、简政放权,积极推动"一次办好"改革
  市林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优化职能配置的要求,自 2012年以来,先后取消行政权力 7项、下放行政权力 59项、明确属地管理 79项。行政权力下放后,市林业局原主管科室(单位)负责对下放的行政权力进行监管,确保下放后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接得住、用得好,并加强对区(市)行政审批业务的培训与指导。目前各区(市)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运行良好,没有出现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市林业局取消行政权力 5项、下放 37项、明确属地管理 79项,认真核准,一律下放到位,一律执行到位,为企业降低成本、少跑弯路提供了政策支持。
  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市林业局推进"一次办好"和服务便民工作方案》并印发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实施。对市林业局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共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13项和服务指南 1项。实行权力清单动态化管理,并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调整,对权力清单的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无增设行政许可、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借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等问题。凡能列入一次办好事项的,将坚决列入,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一窗受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严格执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安排部署,我市 组织开展了森林督查工作。对国家局下发判读图斑 271处全部到现地进行了核实。共发现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16处,查处到位 15处。森林督查期间,全市累计培训 156人次,使用 115个工作日,投入 780人次,车辆 270辆次。根据 山东省林业厅的要求,对全市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在森林公园内建设高尔夫球场、垃圾处理场、房地产、私人会所、工业园区、开发区、工厂、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抽水蓄能电站、非森林公园自用的水力发电项目,及其他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活动进行了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非法使用林地专项整治活动、"春雷 2018"、"绿剑 2018"等专项行动,全市全年累计处理林业行政案件 171起,行政处罚 180人,补种树木 6720株,没收违法所得 2.044万元,恢复林地 8.6761公顷,罚款 133.9866万元。有效遏制了涉林违法犯罪势头,确保了林业生产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 确保依法行政,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全部申领了市政府制发的《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做到了持证上岗。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 2018年度申领审验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共有 4人通过了行政执法证资格审验。开展了林业行政案卷评查活动,抽取滕州市、山亭区、市中区行政处罚案卷各一宗,峄城区、台儿庄区、薛城区使用林地材料审核上报材料各一宗,市林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案卷进行了仔细审查,并将问题反馈给区(市)林业局进行了整改。开展了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市林业站起草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绿满城乡 · 美丽枣庄 "国土绿化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市法制办的安排,对市法制办抽取的有关区(市)林业局案卷整改意见进行督导处理,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六、积极宣传,大力提高人民群众守法护林的意识
  着重加强了对宪法及林业专业法的的宣传力度。 开展了 2018年以"依法保护候鸟,守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的 "爱鸟周"系列公益活动。活动期间,在全市共制作宣传条幅 52幅,宣传标语 80余个,分别悬挂、张贴在各旅游景点及湿地公园、野生动物重点保护区,并在人口密集的全民健身中心和集市发放宣传资料 8000余份。 出动宣传车 6辆, 达到了全民发动、共同参与,懂鸟、爱鸟,人鸟和谐共存的目的。 3月 3日"世界湿地日"活动期间,我市紧紧围绕第二十二个世界湿地日"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这一主题,在各级湿地公园及城市广场,乡镇集会日、人流集中地等重要节点采取显示屏、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展板、设立宣传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市共制作宣传条幅 40幅,宣传标语 100余个,出动宣传车 30余辆,发放"湿地减少灾害风险"和"湿地基本知识"宣传资料 1.2万余份,参与人数达 1万余人次。开展了 12月 4日宪法宣传活动,深入到峄城区阴平镇开展了普法宣传。
  七、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为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市林业局在 5月 25日 -26日举办了枣庄市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 99名,详细解读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在 12月 19日 -20日,举办了全市森林防火暨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参加人员为各区(市)林业局分管局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各乡镇分管镇长、林业站长,培训人员 160名,通过培训,提高了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 围绕稳定,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注重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件。参加行风政风热线、阳光政务热线,回答群众咨询,解决有关问题。到 12月份,共处理信访事项 13起,到现场调查 6起,全部处理到位。
  2019 年,市林业和绿化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林业生态建设、乡村生态振兴的部署要求,大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林业系统人员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