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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森林公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作者: 来自:枣庄市林业局 时间:2016-07-07 00:00:00

        市森林公安局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坚持"见烟查、违章罚、犯罪抓"的原则,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保护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 按照省局要求,市森林公安局制定印发了《枣庄市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月 10日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森林公安分(市)局迅速启动相关工作,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切实打击违法用火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市森林公安局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重点林区开展防火巡查,制止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20余起,收缴野外火源 40余个。截至目前,全市出动警力 500余人次,收缴野外火源 150余个,制止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90余起,查处违法用火案件 9起,行政处罚 2.6万元。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预防火灾发生 。 在枣庄电视台、枣庄日报、枣庄晚报、枣庄广播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体全文刊播《森林防火倡议书》。购买一批森林防火宣传 U盘,发放到各有山村,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大喇叭系统,不间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在重点林区、重点村居大密度设置、悬挂、刷新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标牌、横幅 1000余个。大大提高了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铺天盖地的森林防火氛围。
  由于此次专项行动措施得力,全市目前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事故,森林防火形势平稳。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全市全体干警放弃休假,坚守林区一线,全力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平稳度过了清明节森林防火紧要期,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