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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26 10:36:44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部署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以林业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梳理权责清单坚持依法行政。对权责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简政放权的要求,适时调整编制权责事项目录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落实“市县同权”改革,通过对承接主体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行流程再造等方式,确保“市县同权”改革事项区(市)接得住、办得好。制定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林业体制创新。继续深化林长制工作体系,召开了全市总林长会议,制定印发了9项制度文件。建立了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对病虫害监测预警、森林防火、林木管护等进行动态监测,建成指挥中心8处、前端视频监控摄像头115个,森林防火智能音视频卡口179个。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市共5类35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21处,总面积28684.92公顷,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组织建设“网上植树造林基地”,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开展“网红林业建设”,抖音号点赞累计135.8万次。四是扎实开展林业执法。实现日常执法巡查和森林督查工作有机结合,全市全年共处理林业行政案件35起,罚款74.57万元,恢复林地4.8公顷,补种树木3139株,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枣庄市古树名木管理条例》和“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执法检查,加大了全市古树名木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五是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按照部署要求,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保护管控措施,组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深入督导检查,做好检测检疫和疫病防范等工作。妥善处置在养禁食野生动物,根据要求,共处置在养野生动物 6500余只(头),落实补偿资金123.37万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根据要求,对由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清理,经市司法局认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为《枣徐公路峄城-台儿庄段生态绿色廊道管理保护办法》,其余全部废止,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严格按照发布程序,修改完善了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按要求发布实施。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决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根据需要充分征求相关方意见;明确凡属于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按照《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党组议事规则》,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严格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做到科学决策;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提请市政府印发的文件、局发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在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审查前,均由局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立法程序,在《枣庄市环城国家生态公园绿道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成立了起草领导小组,召开了立法起草启动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开展了立法调研,后经联合修改并经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报市司法局进一步落实合法性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确保持证上岗。认真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全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审验和注销等工作,2020年我局共有8名行政执法人员新考取了执法证,4名执法人员通过年审考试,有效的壮大了执法力量,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严格执法主体。按照要求加强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开展了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开展行政执法委托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基本制度,继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成立非诉纠纷化解工作室。按照推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非诉纠纷化解工作室,受理、协调化解全市林业系统涉林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做好纠纷预警和研判。二是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长效机制。成立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开展全市林业综合业务培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专题培训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日常工作需要,建立了纠纷调处台账和统计制度。三是及时处理回应涉林舆情。做好行风政风热线、阳光政务热线、问政山东等节目上线工作,回答群众咨询,宣传林业政策,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培训。为解决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较低的问题,邀请南京森警学院教授进行授课,对全市林业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人员上,我们安排各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站和国有林场等负责同志参加了执法培训;内容上,设置了案例分析,《森林法》解读,林政执法问题现场答疑等。二是认真组织积极参加普法考试。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市普法考试,应参加普法考试的人数为46人,实际参加普法考试的人数46人,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平均96.4分。通过普法考试,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有力的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局党组扩大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组织局领导和各科(站)负责人学习了《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行政。同时制定了《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要求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行政许可“重审批、轻监管”状态未能根本扭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等监管机制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确保监管效果。

(二)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改进措施:继续发挥各种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使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曝光一些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保持对林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震慑力度,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违法的氛围。

(三)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够强、法律知识不全面,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办理执法案件程序不够严谨。

改进措施:通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专题法律学习,提高市区两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林业执法正规、高效。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继续梳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保证持证执法。适时组织对各区(市)查处的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审,通过案卷评审,进一步提高我市林业行政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我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林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理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定期开展学法,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精神,同时将《民法典》、《森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纳入学习计划,集中进行学习和研讨。结合“干部上讲堂”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站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对森林法进行了解读。组织培训班,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法治教育培训。

(三)广泛进行法治宣传。结合《森林法》贯彻实施,全方位开展了《森林法》等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开展连续宣传。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和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建设林业法治宣传阵地,结合环城绿道建设薄板泉法治林业生态廊道,将长白山路绿道驿站打造成林业法治广场,开展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林草法律法规和林长制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2021年,我局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总目标,加大林业普法和执法力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