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林业资讯 > 林业要闻

枣庄市5处林场被认定为山东省乡村林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1-06 09:17:36

为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完善造林绿化体制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首次开展规模化生态林场和乡村林场认定工作。经造林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和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省自然资源厅考察审核,2019年12月31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山东省规模化生态林场和乡村林场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25号),认定利津县王庄沙区林场等 7 个单位为2019 年度山东省规模化生态林场,济阳硕博林场等 55 个单位为 2019 年度山东省乡村林场。我市莲青山林场、藤花峪林场、黄山涧乡村林场、九龙山生态林场、永安天香林场等5处林场被认定为首批山东省乡村林场。